我们认识到,《APEC服务业合作框架》和《APEC服务业竞争力路线图》(ASCR)认可了服务业的重要作用,包括推动亚太地区和各经济体的价值创造、创新和就业,并为我们在过去十年中通过APEC经济合作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和韧性提供了路线图。
我们承认,ASCR产生了许多积极成果,并为指导过去十年的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然而,我们认识到,建设更强大和更具创新性的服务部门需要不断的政策创新和改革。
因此,我们欢迎本路线图,以指导APEC地区下一个十年的服务业工作,无论是单独的还是集体的,以推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我们认识到,路线图的实施将为实现《2040年布特拉加亚愿景》 目标作出贡献,即到2040年建立一个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促进我们全体人民和子孙后代的繁荣,包括通过实施《奥特奥罗亚行动计划》。
原则和目标
为建设具有创新性、竞争力和韧性的服务业,APEC经济体将:
确保为服务贸易和投资创造一个开放和可预测的环境;
促进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服务中的创新和技能,建立有韧性的基础设施,以支持先进技术;
改进服务贸易和投资数据的收集和可及性;
以整体经济的方式促进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影响服务部门的结构改革;
促进造福所有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促进环境和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
促进各经济体之间的能力建设、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包括在服务业有关经贸安排的谈判和实施方面,以支持亚太自贸区议程。
有利的环境
发展创新、竞争力和韧性的服务部门需要多管齐下。如以下“工作方案行动支柱”所述,我们致力于建立最有利环境, 以支持经济体和APEC层面有意义的改革,包括支持或开展能力建设举措。这些举措的实施将酌情与服务部门产业界结合。
工作方案行动支柱——重点领域和合作实施
我们批准以下工作规划,帮助各经济体单独和共同为实现本路线图的目标做出贡献,促进必要的贸易与投资,使我们的服务业具有创新性、竞争力和韧性。
支柱 1:促进开放和可预测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环境
逐步减少服务贸易和投资壁垒。
支柱 2:拥抱数字化转型
促进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服务交付,包括便利数字交易、数据流动和人工智能的环境, 同时加强消费者和企业信任。
支柱 3:结构改革、服务业国内规制和技术标准
认识到《APEC服务业国内规制非约束性原则》和服务工作组(GOS)与经济委员会(EC)合作所作的贡献,促进 APEC结构改革和服务业国内规制议程,包括提高服务业监管程序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效率;推动通过公开和透明程序制定的贸易便利化技术标准,包括在各方感兴趣的部门;促进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定服务政策和技术标准。
支柱 4:人力资源筹备和机会
使人们具备技能以参与快速变化的服务市场,并在适当情况下为专业人员提供跨境机会,例如通过认可程序或协议。
支柱 5:服务贸易数据和分析
支持扩大和加强服务业数据的范围 、颗粒度和可比性,包括通过正在进行的APEC指数工作, 以及获取APEC各经济体可用的额外统计数据,包括外国关联公司服务贸易、增值贸易中的服务含量以及APEC内部服务贸易和投资。
支柱 6:促进普惠式可持续经济增长
促进所有服务部门的可持续经济增长,包括促进中小微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支持负责任的商业行为,通过促进环境和环境相关服务贸易工作来弥合数字鸿沟,以及识别其他利益相关领域。
支柱 7:APEC跨机构合作与私营部门参与
通过APEC范围内的合作,包括能力建设、良好监管做法和分享经验教训,并酌情通过探路者计划或类似的有效办法,推动各项举措;扩大EC和GOS的合作范围,包括与服务业相关的其他APEC机构,以提高影响力并限制不必要的重复;与包括 APEC 工商咨询理事会在内的私营部门以及 APEC 服务和投资议程中的其他区域和国际机构合作。
支柱 8:支持世贸组织有关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倡议
认识到包括《联合声明倡议》在内的诸边谈判在世贸组织中的积极作用,为推动成员国感兴趣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相关议题 、使世贸组织更具相关性和响应能力,鼓励APEC经济体继续努力解决已有和新出现的贸易问题,培育新理念,促进经济增长,并为实现多边成果创造动力。
实施、监测和衡量进展情况
GOS将在本路线图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制定实施计划。
GOS将负责路线图的实施,APEC高官全面负责监督和评估进度。GOS将向高官报告,以便定期向部长们报告进展情况,并在适当情况下寻求部长们进一步指导,以推进路线图实施过程中任何必要的额外行动。
我们同意在2029年进行审查,以评估路线图的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行动并进行修订,以在2035年之前实现路线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