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

2026-09-11 23:20

一、引言

能源安全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可靠运行的基本保障。能源安全不仅是APEC能源部长会议的重要议题,也是APEC经济体领导人高度关注的优先事项之一。早在2001年,APEC经济体领导人即通过了《APEC能源安全倡议》。2025年,APEC经济体领导人在《庆州宣言》中决定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协调,有效应对能源、粮食安全、环境、极端天气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建设更具韧性的亚太地区。

我们认识到,传统能源以及零排放和低排放能源与技术,是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强劲和可持续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同时,各经济体将根据各自的优先事项,自主选择符合各自优先事项的能源体系结构。

我们注意到,当前世界正在经历一次严重的能源危机,造成能源供应趋紧、价格波动加剧和不确定性上升,并影响基本能源产品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我们认识到,具有韧性、安全且持续的能源流动,以及稳定、透明和竞争性的能源市场,对于维护全球经济稳定和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球重要市场,亚太地区受到能源市场波动和贸易流向变化的显著影响。面对当前紧迫形势,我们认识到,加强APEC能源安全合作以共同应对当前的短期冲击和长期挑战,十分必要且刻不容缓。

《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建立在能源工作组、长期以来通过能源韧性工作组、油气安全倡议和APEC能源安全倡议所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已将能源安全内涵由主要聚焦石油供应、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逐步拓展至更广泛维度。同时,文件也吸收了近期APEC能源部长会议的共识,重申了保障亚太地区能源安全与韧性的重要性。

据此,本成果旨在落实《APEC布特拉加亚愿景2040》相关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推进APEC现有能源安全共识,同时支持2026年APEC能源领域主题“共建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立足各成员经济体自身情况和优先事项,坚持自愿、非约束原则,通过以下准则推动成员经济体加强能源安全协同,相互支持开展建设性合作,以统筹应对当前的紧迫挑战和日益凸显的长期风险,实现共建、共享的区域能源安全与韧性目标。

二、目标

本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在尊重各经济体对其能源结构和发展路径自主权的基础上,支持APEC经济体通过自愿协同合作,提升区域能源安全水平。

1.在扩大能源供应的同时,加强需求侧管理,包括采取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强系统灵活性等措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确保亚太地区所有人民都能获得可靠、安全且可负担的能源。

2.提升能源安全水平,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经济体自主确定的能源发展目标,促进各相关领域和多元化能源领域的投资。

3.鼓励APEC各经济体及APEC相关机制加强协同合作,共同应对能源安全挑战。

三、准则

为围绕共同的能源安全目标有效推动协同合作,建议遵循以下非约束性准则:

1.深化合作与协同参与

欢迎所有成员经济体为促进能源安全合作做出努力。积极吸纳利益相关方,推动公私部门共同围绕专业研究、资源统筹和项目实施,相互促进、协同增效,进一步巩固能源安全作为区域持续经济繁荣重要基础的作用。

2.统筹考虑能源安全各方面因素

综合考虑能源系统各环节及各类安全风险,包括构建具有韧性、安全、多元化的能源供应链,保障能源基础设施的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同时重视平衡产业链附加值分配和本地化加工处理。

3.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框架

认识到充分发挥能源工作组现有机制及跨论坛合作的重要性,在符合各经济体相关监管及安全要求、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数据治理框架的前提下,加强与能源供应链相关的研究网络、数据收集、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鼓励经济体自愿分享在提升短期供应中断准备能力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欢迎与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开展合作,进一步增强亚太地区的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

4.加强应急响应合作

认识到APEC经济体在自愿和相互协商一致基础上深化应急合作的重要作用,从而与现有机制协同互补,以支持应急能源供应、备用电力保障,以及快速修复包括发电厂、电网、海底电力电缆和管道在内的关键能源基础设施,并采取其他技术和商业可行的措施,在能源供应中断期间维护市场稳定。鼓励各经济体围绕能源风险评估、及时共享非敏感信息等议题开展自愿合作,以提升各经济体的应急准备、早期预警和基于事实的快速决策能力。

5.提升能源多元化水平

认识到能源供应、贸易和进口来源多元化的重要性,以及各类可利用技术在推动能源多元化进程和保障整体能源安全方面的关键作用。对于部分经济体而言,多元化能源结构可包括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对于推动将零排放和低排放能源纳入安全能源体系的成员经济体,欢迎各方就增加低碳能源来源和提升能源效率开展合作,向APEC能源目标努力。探索在自然资源开发、电气化、电网现代化以及其他物流网络扩展等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多元化提升能源安全,推动建设韧性、安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能源体系,以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

6.增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认识到在具备可行性且有益的情况下,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同时充分考虑网络安全、运营技术安全、供应链完整性、域内安全因素和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要求。继续支持在相互协商一致的条件下,通过电网、海底电力电缆、管道以及其他跨境能源基础设施,促进能源输送和能源贸易。加强技术标准领域合作,交流监管框架方面的最佳实践,以提升设备及互联基础设施的兼容性和互操作能力。

7.完善市场机制

认识到在适当情况下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工具作用的重要性,包括电力市场设计、标准、认证体系以及其他相关市场化工具。通过加强亚太地区能源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促进能源顺畅流动,同时在适当情况下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效能。支持各经济体自愿交流能源规划和监管框架方面的信息与经验,以促进符合能源安全目标的投资。

8.推动技术驱动型创新

认识到数字技术和新兴技术对于提升能源体系运行效率和韧性的重要作用。鼓励研发和应用有助于提升能源可及性的相关技术,并结合各经济体不同的国内情况和优先事项,通过多种途径加快能源体系现代化进程和创新发展。

9.增强能源系统灾害韧性

认识到部署具有防灾韧性的基础设施和技术,对于提升能源体系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性。将能源系统韧性建设贯穿设计、建设、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全过程,确保能源供应连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