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
1.我们,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经济体能源部长,于2026年9月10至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举行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主持,会议主题为“共筑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
2.我们认识到,在市场环境持续变化、技术快速进步以及能源供给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全球能源格局正在经历复杂且深刻的变革。APEC经济体占全球能源需求的一半以上,全球能源市场波动对本地区能源安全与经济增长产生巨大影响。以《2040年布特拉加亚愿景》为指引,我们致力于建设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实现亚太人民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繁荣。为支持APEC 2026 主题“建设亚太共同体,促进共同繁荣”,以及其他现有APEC框架,我们将持续推进APEC各经济体能源合作。我们持续秉持自愿、非约束性、协商一致和凝聚共识的合作原则,同时尊重各经济体自身情况和优先事项。我们欢迎各方已开展及正在推进的区域能源合作工作,包括为增强能源可及、能源安全、能源韧性和氢能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各项既有成果。
3.我们认识到,传统能源、零排放和低排放能源及相关技术为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强劲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奠定了基础,各经济体可根据自身优先事项,选择适合本经济体的能源系统结构。
4.面对区域共同的能源挑战,我们致力于协同打造一个面向未来的亚太能源共同体,筑牢能源安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生产效能、鼓励技术创新,并惠及全体经济体人民。为此,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深化合作,包括分享政策经验与最佳实践、强化能源发展能力建设、加强经济体中能源生产方与消费方协同,以此推动高质量能源普惠、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和能源安全协同共治。
5.APEC各成员经济体正将关注重点从“有没有”能源可及拓展至优先发展高质量能源普惠阶段,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我们支持通过《APEC高质量能源普惠愿景与行动》。我们将寻求合作,以提升能源供给体量、增强系统韧性、扩大能源服务覆盖范围、增加惠及包括居民、微型及中小企业、原住民(视情考量)所有人民的能源供应,以及支持改善农村和偏远地区能源可及的离网和微电网解决方案。APEC成员认识到获得清洁炊事是一项区域挑战,并鼓励基于技术中立和实际效益的方法来支持清洁炊事解决方案。我们欢迎为增强高质量能源发展所做的努力,为亚太地区全体人民带来切实福祉。
6.我们认识到人工智能与能源系统融合发展,已成为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增强韧性的关键驱动力。我们重申深化“人工智能+能源”领域自愿合作的重要意义。我们支持通过《APEC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政策推荐(2026-2030)》,并指示EWG设立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任务组。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加强能源与算力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合作,为人工智能产业提升发展提供稳定可靠、富有韧性的能源保障。我们鼓励开展最佳实践交流与对话,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安全可信应用,以技术创新为亚太地区能源系统赋能增效。
7.我们认识到,新兴数字技术正加速融入电力行业,助力重塑亚太能源系统。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电力系统发展,提升态势感知、运行监测、协同调度、灵活运行调控等相关能力,并适时推动其他数字能源解决方案应用。我们支持各经济体成员强化数字电网建设领域交流与合作,降低技术应用门槛,在管控相关风险和保障网络安全的同时,推动数字化转型红利更广泛惠及各成员经济体。
8.我们认识到,鉴于能源市场波动的影响,深化区域合作以协同筑牢区域能源安全与韧性,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支持通过《APEC促进能源安全协同的非约束性准则》,助力亚太地区能源安全务实合作。我们认识到,应急合作、能源体系多元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安全与不间断能源流动、以及包括电厂、电网、海底电缆和管道在内的关键能源基础设施及时恢复带来的益处。我们鼓励开展务实合作,以增强能源供应链韧性,议题包括自愿及时非敏感信息共享、风险评估、战略储备管理、网络安全以及关键能源基础设施的物理韧性,同时避免损害与重复现有机制,以深化成员经济体间政策协同、促进多利益相关方参与。通过加强区域协同,我们致力于全面提升各能源领域及相关技术的安全水平,合力应对能源安全挑战,保障不间断、可靠、可负担且可持续获取现代能源,共同促进经济繁荣。
9.伴随全域电气化推进,叠加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电动汽车等新兴技术与业态快速发展,亚太区域能源需求持续攀升。我们认识到,新型能源体系对于支撑区域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我们进一步注意到,APEC区域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续提升,正影响电力系统结构与运行方式,同时负荷平衡技术(例如电池)与传统能源(例如化石燃料)仍为系统稳定提供可靠支撑。为满足能源需求增长,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同时通过秉持技术中立原则配置充足的可靠电源容量、灵活可调度资源以及储能,以保障电网可靠性。这包括推动APEC相关论坛之间以及与国际利益相关方之间开展跨论坛合作,支持各经济体实现自身能源目标。
10.我们倡导能源供需协同发展,构建能源结构广泛多元、富有韧性、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能源系统。我们鼓励通过及时、适当的投资,促进能源产业均衡发展。
11.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强化多元化能源技术组合,以创新思维探索多样化发展路径。在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及有效执行机制的基础上,我们鼓励加大对技术、商业模式和管理创新的投资。在符合各自投资审查范围的前提下,我们支持具备可行性的新兴技术开展联合研发与商业化示范,以加快先进能源解决方案部署。我们还致力于在技术标准领域推动务实经验交流与适宜合作。
12.我们鼓励符合各经济体法律框架与安全考虑的能源相关贸易与投资,这包括在自愿与协商一致基础上的能源产品、技术、装备与服务的跨境流通。我们重申维护能源供应链韧性的承诺,特别是能源产品、关键下游衍生品等必需品。我们认识到,为便利包括能源供应和其他必需品在内的贸易流动,保持区域互联互通和贸易通道畅通,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对于能源技术所需的关键矿产,我们支持构建安全、可持续且具有韧性的供应链,并在相关贸易和投资活动中考虑本地增值。我们鼓励各成员经济体加强政策对话,并注意到电力市场设计、能源属性证书和标准认证等市场化工具,通过稳定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能源可及性与可负担性来有效引导能源领域发展方面的作用。我们鼓励各经济体交流市场机制经验、降低能源相关贸易壁垒、持续完善能源制度设计、提升能源治理效能、加强政策引导、提高监管效率,以促进强劲且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13.我们鼓励APEC各成员经济体通过扩大政策对话、培训项目与研讨会加强能力建设。我们也支持协商一致下的自愿知识与经验共享、技术与专业技能交流,助力提升制度与技术能力、培育本地人才技能并推动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我们注意到今年8月成功举办的为期一周的APEC高级研修班,并欢迎各方为成员经济体提供更多能力建设培训机会。
14.我们注意到在实现APEC集体能源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及持续开展的工作,即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较2010年水平翻一番,到2035年将能源强度较2005年降低45%。同时,我们认识到,各经济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先事项,通过不同路径实现上述目标。
15.我们对能源工作组(EWG)及其下设机构(包括两个研究中心、四个专家组和一个任务组)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我们赞赏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在城市能源发展和先进技术推广方面对EWG的支持,并鼓励其继续推进能源创新与发展方面的研究与合作。我们同时赞赏亚太能源研究中心对EWG在能源展望、政策分析、数据管理、建模与统计培训以及油气安全演练等方面提供的支持,并鼓励其进一步支持各经济体提升对能源中断的防范能力。
16.我们向第16次能源部长会议的主办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感谢。